ICS65.20
B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0498—2010
代替GB/T10498—1989
糖
料 甘 蔗
Sugarcane
2010-11-10发布 2011-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10498—1989《糖料甘蔗》。
本标准与GB/T10498—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甘蔗蔗糖分:取消分蔗区、分时期,全国统一为一个指标;
———最低甘蔗蔗糖分的指标由9%提高到12%;
———增加蔗汁重力纯度不低于80%作为甘蔗新鲜度指标之一;
———甘蔗夹杂物重量不得超过总蔗量的指标由0.8%提高到1.0%;并增加:采用机械收获的,甘蔗
夹杂物重量指标由产购双方协商确定;
———明确:外观质量逐车抽检;甘蔗蔗糖分和蔗汁重力纯度不要求逐车抽检(执行按质论价的厂除
外),由糖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检次数;
———增加干途耗的计算。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制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7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双钱糖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华侨糖厂、广州市汇源糖业技术有限公司、南京
甘汁园糖业有限公司、洋浦南华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永鑫华糖集团有限
公司、海南定安茶根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甘蔗糖
业标准化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戚荣、江永、焦念民、闫为民、李锦生、何华柱、许秀、耿怀建、陈剑锋、邓海华、
何润景、赵璧秋、蔡铁华、郭剑雄、李海乔、黄雪影。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0498—1989。
ⅠGB/T10498—2010
糖 料 甘 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糖料甘蔗的蔗糖分、蔗汁重力纯度和外观质量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糖料甘蔗收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499 糖料甘蔗试验方法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糖料甘蔗 sugarcane
供糖厂制糖用的原料甘蔗。
3.2
甘蔗蔗糖分 sucrosecontentincane
甘蔗中含蔗糖的质量百分率(%)。
3.3
蔗汁重力纯度 gravitypurityincanejuice
蔗汁视固溶物(用锤度计测得)中含蔗糖的质量百分率(%)。
3.4
甘蔗夹杂物 trashincane
原料甘蔗中夹带的蔗叶、叶鞘(壳)、蔗花、须根、蔗笋(1m以下的后生分蘖茎)、蔗茎地下部节密集
部位(俗称“烟斗头”)、泥沙和干枯茎、腐败茎、严重病虫鼠害茎及其他非蔗物的重量百分率(%)。
3.5
干途耗 lossofcaneweightafterharvestingandduringtransportation
甘蔗砍收后运至糖厂过磅前的重量损失,用甘蔗重量减少的百分率(%)表示。
4 技术要求
4.1 甘蔗蔗糖分
甘蔗蔗糖分大于或等于(≥)12%。
4.2 蔗汁重力纯度
蔗汁重力纯度大于或等于(≥)80%。
4.3 甘蔗外观质量
4.3.1 蔗茎不带泥沙、须根和叶鞘,蔗梢削至生长点下明显见肉,蔗头不带“烟斗头”。
4.3.2 不带干枯茎、腐败茎(包括水浸、火烧、霜冰冻严重变质茎)、1m以下的蔗笋、严重病虫鼠害茎和
其他非蔗物。
1GB/T10498—2010
5 检验方法
5.1 甘蔗蔗糖分、蔗汁重力纯度
按GB/T1049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2 甘蔗外观质量
随机取20kg以上试样观察其外观是否正常,应符合4.3的要求。
6 检验规则
6.1 外观质量
甘蔗运至糖厂后,逐车抽样检验。
6.2 甘蔗蔗糖分和蔗汁重力纯度
初压汁采样,以车为检验单位;或小样本抽样,以车为检验单位;执行按质论价的厂逐车抽检,未执
行按质论价的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检次数。
6.3 抽样方法
6.3.1 按GB/T1049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3.2 由糖厂和蔗农双方派代表组成抽样小组,负责抽样送检。现场采样,上述任一方如有异议,应向
抽样小组提出,可重复采样一次,作为送检样本。
6.4 扣杂范围
6.4.1 附着于蔗茎的叶鞘(壳)、须根、梢头、“烟斗头”、泥沙。
6.4.2 混入夹带的干枯茎、腐败茎(包括水浸、火烧、霜冰冻严重变质茎)、1m以下的蔗笋、严重病虫鼠
害茎和其他非蔗物。
6.4.3 夹杂物重量不得超过总蔗量的1.0%,超过部分从总蔗量中扣除。采用机械收获的,上述夹杂
物重量标准由当地蔗区包括(但不限于)糖厂和蔗农(生产方)协商确定。
6.4.4 捆蔗料(麻类、竹篾以外之捆料)从总蔗量中先扣除。
6.5 危险夹杂物
严禁夹带危险物品如金属、石块等。
6.6 砍后甘蔗蔗糖分损失及甘蔗干途耗的计算
人工收获48h后,甘蔗蔗糖分的损失按每天下降0.1%(绝对值),甘蔗重量干途耗按每天损失1%
累加计算。如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2GB/T10498—2010
GB-T 10498-2010 糖料甘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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