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60
B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448—2013
代替GB/T16448—1996
烟
草种子 品种命名原则
Tobaccoseed—Rulefornamingofcultivar
2013-11-12发布 2014-04-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16448—1996《烟草品种命名原则》,与GB/T16448—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1996版的第2章);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2章,1996版的第3章);
———品种名称的组成中表示栽培类型的黄花烟词根代码由“N”改为“R”,统一用英文的第一个字母
表示。明确了表示育种区域的词缀的英文代码,以避免重复。并增加了烟草雄性不育系品种
命名、国外引种命名方法和品种对应的植物学分类归属关系(见第4章,1996版的第5章);
———删除了“品种名称的发表和优先权”(见1996版的第6章);
———修改了“品种名称的登记符号”(见第5章,1996版的第5章);
———删除了“烟草品种命名示例”(见1996版的第8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农业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青州烟草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兴华、王元英、冯全福、罗成刚、陈志强、刘洪祥、佟道儒、王绍美、刘艳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6448—1996。
ⅠGB/T16448—2013
烟草种子 品种命名原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栽培烟草品种的命名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拟提交国家或省级审(认)定和注册登记的烤烟、晒烟、晾烟、白肋烟、香料烟和黄花烟
等栽培品种的命名。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新品种 cultivar
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
当命名的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7年3月20日
发布。]
2.2
定型品种 purelinecultivar
由基因型相同、性状表现整齐一致的纯合个体组成,在有性繁殖的世代交替中,子代能稳定地保持
亲代性状的遗传。
2.3
杂交种 hybrids
由基因型相同、性状表现整齐一致的高度杂合个体组成,在有性繁殖的世代交替中,子代不能稳定
保持亲代性状的遗传。
2.4
品种名称 fancyname
栽培烟草品种的名称,以区别于植物分类学学名。
2.5
育种者 originator
选育该品种的组织或个体。
2.6
品种命名 namingofcultivar
育种者按特定意义的词素组成对育成烟草品种的冠名。
3 品种的种类
按栽培和调制方法的不同,我国烟草栽培品种分为烤烟、晒烟、晾烟、白肋烟、香料烟和黄花烟六个
类型;按品种基因型的纯合或杂合状态,分为定型品种(纯系品种)和杂交种。
1GB/T16448—2013
4 品种命名
4.1 品种名称的组成
4.1.1 词根
表示栽培烟草类型的词根见表1。
表1 表示栽培烟草类型的词根
词根 品种 英文 代码 植物分类学地位
烟 烤烟 Flue-curedtobacco F
晒 晒烟 Sun-curedtobacco S
晾 晾烟 Air-curedtobacco A
白 白肋烟 Burleytobacco B
香 香料烟 Turkish/Orientaltobacco TNicotianatabacumL.va
黄 黄花烟 Rustica R NicotianarusticaL.va
4.1.2 词缀
4.1.2.1 前缀
加在词根前边,包括品种审(认)定机构、审(认)定结果、育种区域、品种基因型等基本词素。
4.1.2.2 后缀
加在词根后边,包括品种序号和特殊性质等词素。
4.2 定型品种的命名
4.2.1 品种名称
品种名称由1个词根和1个~5个词缀组成,词根见表1,词缀见4.2.2、4.2.3和4.2.4。
4.2.2 表示育种区域的前缀
表示育种区域的前缀如下:
———国家级育种单位育成品种的前缀用“中”表示;代码用英文大写字母“C”表示;
———省级及其以下育种单位育成品种的前缀,用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公认的简称表示;代码由
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汉语拼音全称的首写字母及其公认简称的汉语拼音首写字母大写组
成,省际区域简称和代码见表2。
2GB/T16448—2013
表2 省际区域简称和代码
省(市、自治区)名称 简称 代码 省(市、自治区)名称 简称 代码
安徽省 皖 AW 江苏省 苏 JS
北京市 京 BJ 辽宁省 辽 LL
重庆市 渝 CY 澳门 澳 MC
福建省 闽 FM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 NM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 GG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 NN
甘肃省 陇 GL 青海省 青 QQ
贵州省 黔 GQ 四川省 川 SC
广东省 粤 GY 上海市 沪 SH
湖北省 鄂 HE 山西省 晋 SJ
黑龙江省 黑 HH 陕西省 陕 SS
河北省 冀 HJ 山东省 鲁 SR
香港 港 HK 天津市 津 TJ
海南省 琼 HQ 台湾省 台 TW
湖南省 湘 HX 云南省 云 YY
河南省 豫 HY 西藏自治区 藏 XZ
江西省 赣 JG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 XX
吉林省 吉 JJ 浙江省 浙 ZZ
4.2.3 表示品种序号的后缀
品种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4.2.4 表示雄性不育系品种的后缀
细胞质雄性不育系用后缀“CMS”表示,细胞核雄性不育系用后缀“GMS”表示。
注:CMS是细胞质雄性不育系(cytoplasmicmalesterile)的英文缩写,GMS是细胞核雄性不育系(genicmale
sterile)的英文缩写。
4.2.5 品种名称的英文译名
词根用表1中的“代码”表示,表示育种区域的前缀按4.2.2执行,其他按4.2.3和4.2.4执行。
4.3 杂交种的命名
用后缀“H”表示杂交种,其他词根和词缀的构成按4.2执行。
注:H是杂交种(hybrids)的英文首字母。
4.4 国外引进品种的命名
宜使用引进品种的原名,可在原名后面加译名。
3GB/T16448—2013
4.5 自由育种人自主命名
可在按4.2和4.3命名的品种名称后面加异名,异名用圆括号表示。
注:未按4.2和4.3命名的名称为异名。
5 品种名称的登记符号
品种名称的登记符号及其含义见表3。
表3 品种审定或认定定名的登记符号与含义
登记符号 含 义
GS 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品种
GR 通过国家级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的品种
DS 通过省级品种审委员会审定的品种
DR 通过省级品种审委员会认定的品种
W 未经审定或认定、有种质保存利用价值、非推广的品种
6 品种命名登记应提供的资料
6.1 名称应附有植物学性状、产质性状以及抗病性状的描述,并配有插图。
6.2 载有新品种名称的印刷品或复制品的副本应送交隶属登记机构备案。
4GB/T16448—2013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20日发布。
[2] 烟草种子管理办法、烟草品种审定办法、烟草品种试验管理办法.国烟科〔2006〕819号,2006年11
月16日发布施行。
5GB/T16448—2013
GB-T 16448-2013 烟草种子 品种命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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