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60.25
P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916.24—2016
取水定额 第24部分:麻纺织产品
Normofwaterintake—Part24:Longvegetablefibreproduction
2016-12-13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
———第1部分:火力发电;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第5部分:造纸产品;
———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
———第8部分:合成氨;
———第9部分:味精制造;
———第10部分:医药产品;
———第11部分:选煤;
———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
———第13部分:乙烯生产;
———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
———第15部分:白酒制造;
———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
———第17部分:堆积型铝土矿生产;
———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
———第20部分:化纤长丝织造产品;
———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
———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
———第23部分:柠檬酸制造;
———第24部分:麻纺织产品;
———第25部分:粘胶纤维产品;
———第26部分:纯碱;
———第27部分:尿素;
———第28部分:工业硫酸;
———第29部分:烧碱。
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24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按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部分由水利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金元亚麻有限公司、绍兴华通色纺有限公司、江西恩达麻
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瑞亚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郴州湘南麻业有限公司、四川玉竹麻业有限公司、
新疆波西努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麻纺行业协会、中国纺织经济研究中心、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沈跃明、白雪、程晧、胡梦婷、洪君、董廷尉、黄建新、邱华、胡德仲、蔡亚平、
张小祝、沈建华、陈平南、王存恩、才宽、孙婷。
ⅠGB/T18916.24—2016
取水定额 第24部分:麻纺织产品
1 范围
GB/T18916的本部分规定了麻纺织产品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和取水定额。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新建和改扩建麻纺织生产企业取水量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07 纺织名词术语(麻部分)
GB/T12452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17345 亚麻打成麻
GB/T18820 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20793 苎麻精干麻
GB/T21534 工业用水节水 术语
GB24789 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5707、GB/T17345、GB/T18820、GB/T20793、GB/T215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3.1
麻纺织产品 longvegetablefibreproduction
以亚麻、苎麻、大麻、黄麻、罗布麻等非棉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含麻≥55%)进行纺织加工而成的
产品。
4 计算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 取水量范围
取水量范围指企业从各种常规水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
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4.1.2 取水量供给范围
麻纺织产品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指脱胶、煮漂、纺纱、织造、印染等工序)、辅助生产(空
调、机修、空压站、清洗机器和配件、车间清洁等)和附属生产(包括厂部、科室、绿化、车间、浴室、食堂、厕
1GB/T18916.24—2016
所等)。
4.1.3 取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以企业的一级计量表计量为准。
4.2 单位产品取水量
单位产品取水量按式(1)计算:
Vui=Vi
Q…………………………(1)
式中:
Vui———单位产品取水量,企业生产每吨麻纺织产品或百米麻纺织物所取用的水量,单位为立方米
每吨(m3/t)或立方米每百米(m3/100m);
Vi———取水量,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企业生产某种麻纺织产品取用的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Q———产品产量,在一定计量时间内,企业生产的标准品的产量,单位为吨(t)或百米(100m)。
注1:当企业产品不同时,参照附录A折算成标准品,标准品折算系数为基准值1.00。
注2:麻及混纺机织物的基准产品为标准品,标准品布重(10.0kg~14.0kg)/100m、幅宽为152cm及以下。
5 取水定额
5.1 现有企业取水定额
现有麻纺织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1。
表1 现有麻纺织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产品名称 工艺路线 单位 单位产品取水量
精干麻 苎麻原料→脱胶→精干麻 m3/t ≤550
打成麻 亚麻原料→脱胶→打成麻 m3/t ≤450
麻纱麻纤维→干纺→麻纱 m3/t ≤150
麻纤维→湿纺→麻纱 m3/t ≤300
麻机织坯布 麻纱→织造→麻机织坯布 m3/100m ≤0.8
麻针织物及纱线针织坯布及纱线→印染→印染
针织物及纱线m3/t ≤150
麻机织物 坯布→印染→印染机织物 m3/100m ≤3.0
5.2 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取水定额
新建和改扩建麻纺织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2。
2GB/T18916.24—2016
表2 新建和改扩建麻纺织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产品名称 工艺路线 单位 单位产品取水量
精干麻 苎麻原料→脱胶→精干麻 m3/t ≤400
打成麻 亚麻原料→脱胶→打成麻 m3/t ≤350
麻纱麻纤维→干纺→麻纱 m3/t ≤100
麻纤维→湿纺→麻纱 m3/t ≤250
麻机织坯布 麻纱→织造→麻机织坯布 m3/100m ≤0.6
麻针织物及纱线针织坯布及纱线→印染→印染
针织物及纱线m3/t ≤100
麻机织物 坯布→印染→印染机织物 m3/100m ≤2.0
5.3 先进企业取水定额
先进麻纺织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见表3。
表3 先进麻纺织生产企业取水定额指标
产品名称 工艺路线 单位 单位产品取水量
精干麻 苎麻原料→脱胶→精干麻 m3/t ≤300
打成麻 亚麻原料→脱胶→打成麻 m3/t ≤250
麻纱麻纤维→干纺→麻纱 m3/t ≤80
麻纤维→湿纺→麻纱 m3/t ≤200
麻机织坯布 麻纱→织造→麻机织坯布 m3/100m ≤0.5
麻针织物及纱线针织坯布及纱线→印染→印染
针织物及纱线m3/t ≤80
麻机织物 坯布→印染→印染机织物 m3/100m ≤1.5
6 定额使用说明
6.1 罗布麻脱胶工序的取水定额参考精干麻,大麻、黄麻等脱胶工序的取水定额参考打成麻。
6.2 取水定额管理中,企业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12452的要求。
6.3 麻纺织生产企业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应符合GB24789的要求。GB/T18916.24—2016
GB/T18916.24—2016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基准麻织物产品产量的计算
A.1 基准麻织物产品产量的计算见式(A.1):
Q=∑Q1+Q2+…+Qi
Qi=ai×bi×ci …………………………(A.1)
式中:
Q———企业所有产品折算成标准品的产量,单位为百米(100m);
Qi———某种织物折算成标准品的产量,单位为百米(100m);
ai———某种织物的实际产量,单位为百米(100m);
bi———某种织物的质量可比修正系数;
ci———某种织物的幅宽可比修正系数。
A.2 由于产品纤维种类不同,织物组织规格不同以及厚薄不同,其质量也不相同,考虑上述情况后,
规定:
A.2.1 织物质量可比修正系数b值:
标准品坯布质量(10.0kg~14.0kg)/100m为1.00;
14.0kg/100m<织物质量≤20.0kg/100m时为1.05;
20.0kg/100m<织物质量≤30.0kg/100m时为1.10;
30.0kg/100m<织物质量≤40.0kg/100m时为1.15;
40.0kg/100m<织物质量≤50.0kg/100m时为1.20;
织物质量>50.0kg/100m时为1.25。
A.2.2 织物幅宽可比修正系数c值:
织物幅宽≤152cm时为1.00;
152cm<织物幅宽≤228cm时为1.10;
228cm<织物幅宽≤280cm时为1.20;
280cm<织物幅宽≤340cm时为1.30;
织物幅宽>340cm时为1.40。
GB-T 18916.24-2016 取水定额 第24部分 麻纺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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