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100.70
Y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7575—2011
化
妆笔、化妆笔芯
Cosmeticpencilandcartridge
2011-12-05发布 2012-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玫琳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珀莱雅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昆山永青化妆品有限公司、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乔桑、龙炳华、彭静、李光明、沈敏、黄金飞、蒋丽刚、康薇、陈靖。
ⅠGB/T27575—2011
化妆笔、化妆笔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笔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由各种油、脂、蜡、粉类原料与颜料配制,经过研磨挤压、成型或其他方式制成的用于
人体表面的美容化妆笔和化妆笔芯。如眼线笔、眉笔、眼影笔、唇线笔、遮瑕笔等。不适用于内装物为液
状的化妆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GB/T22731 日用香精
QB/T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化妆品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活动型化妆笔 mechanicalcosmeticpencil
通过旋转或按压(挤压)等外力方式输出笔芯后使用的化妆笔。
3.2
活动型化妆笔芯 cartridge
配套活动型化妆笔使用的,通过旋转或按压(挤压)等外力方式输出的部分。
3.3
非活动型化妆笔 unmechanicalcosmeticpencil
需去除笔芯外包裹材料后使用的化妆笔。
4 分类
化妆笔按其使用方式不同分为非活动型化妆笔和活动型化妆笔。
5 要求
5.1 使用的原料
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的要求。
1GB/T27575—2011
5.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
活动型化妆笔、非活动型化妆笔 活动型化妆笔芯
笔芯外观 笔芯无断裂、无明显气孔及异色斑点
笔杆外观 笔杆表面若有漆膜或涂层,应均匀一致,
无脱落、开裂;笔杆标志字迹清晰、易辨认—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
气味 符合规定香气,无异味
注:在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情况下,蜡基化妆笔笔芯表面允许出现霜状蜡结晶。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指标名称指标要求
活动型化妆笔、活动型化妆笔芯 非活动型化妆笔
使用性能 输芯性能良好;笔芯涂抹效果良好 笔芯外包裹材料能容易去除;笔芯涂抹效
果良好
耐热 (45±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明显性状变化,能正常使用
耐寒 -10℃~-5℃,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无明显性状变化,能正常使用
5.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卫生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菌落总数
CFU/g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
粪大肠菌群
g
金黄色葡萄球菌
g
铜绿假单胞菌
g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
2GB/T27575—2011
表3(续)
指标名称 指标要求
铅
mg/kg
砷
mg/kg
汞
mg/kg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
5.5 净含量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指标
6.1.1 笔芯外观
6.1.1.1 非活动型化妆笔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对笔芯裸露部分目测观察。
6.1.1.2 活动型化妆笔
按产品输芯方式,输出整个笔芯后,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对整个笔芯目测观察。
6.1.1.3 活动型化妆笔芯
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对整个笔芯目测观察。
6.1.2 笔杆外观
6.1.2.1 笔杆漆膜、涂层
6.1.2.1.1 仪器
测试所需仪器如下:
a)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b) 冰箱:温控精度±2℃。
6.1.2.1.2 操作程序
将试样置于(45±1)℃的恒温培养箱内,30min后取出,置于室温(20±2)℃,相对湿度50%~65%
的室内30min,然后再将试样密封于塑料袋中,置于-10℃~-5℃的冰箱内恒温30min,取出试样,在
室温条件下检查试样笔杆漆膜、涂层是否均匀一致,有无脱落、开裂现象。
6.1.2.2 笔杆标志字迹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下目测观察。
3GB/T27575—2011
6.1.3 色泽
取试样笔芯在70g/m2~80g/m2的白色书写纸上涂绘,划痕长5cm~10cm,在室温和非阳光直射
下目测观察。
6.1.4 气味
取试样笔芯嗅觉鉴别。
6.2 理化指标
6.2.1 使用性能
6.2.1.1 笔芯外包裹材料去除性能试验
使用卷削、刀削或撕除等适当使用方式去除笔芯外包裹材料,观察此过程。
6.2.1.2 笔芯涂抹效果试验
将试样涂抹于手背或手心上,观察其使用效果,应均匀、无结块。
6.2.1.3 输芯性能试验
按产品输芯方式,完成整个输芯过程,此过程应连续、完整、可靠。
6.2.2 耐热
6.2.2.1 仪器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1℃。
6.2.2.2 操作程序
把包装完整的试样水平置于(45±1)℃的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并将
试样涂抹于手背或手心上,观察其使用性能。
6.2.3 耐寒
6.2.3.1 仪器
冰箱:温控精度±2℃。
6.2.3.2 操作程序
把包装完整的试样水平置于-10℃~-5℃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并将
试样涂抹于手背或手心上,观察其使用性能。
6.3 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6.4 净含量
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4GB/T27575—2011
7 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销售包装的标志
按GB5296.3执行。
8.2 销售包装的要求
按QB/T1685执行。
8.3 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8.4 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不得靠近火炉、暖气和水源。贮存时应距地面
20cm,距内墙50cm,中间应留通风道。按箱子箭头堆放,不得倒放,并掌握先进先出原则。
8.5 保质期
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
执行。
5GB/T27575—2011
GB-T 27575-2011 化妆笔 化妆笔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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